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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及2015-2017年退耕还林新增合格面积顺利通过国家级检查验收

发布日期:2024-07-29 18:31 来源: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条例》有关规定,全面掌握新一轮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新增合格面积完成情况,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与成果巩固,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7月16日至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一行验收组对喀什地区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5-2017年退耕还林新增合格面积开展国家级验收工作。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现地调查核实等方式,历时11天顺利完成验收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验收组抽取疏附县、喀什市、岳普湖县、麦盖提县、泽普县、叶城县等6个县市分别麦盖提县和泽普县2020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及喀什市、疏附县、岳普湖县、麦盖提县、叶城县等5个县2015-2017退耕还林新增合格面积的保存率、管护抚育、成林率、上图入库、资金兑现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照规定,上述6个市的退耕还林验收结果代表和反映全地区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及2015-2017退耕还林新增合格面积建设水平。

根据验收组反馈结果,此次国家级验收实际抽查地区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总面积7559.5亩,经现地调查核实,保存总面积7430.6亩,平均面积保存率98.3%;实际抽查2015-2017退耕还林新增合格面积14631.1亩经现地调查核实,保存总面积14044.7亩,平均面积保存率96%。以上两项指标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验收组认为,喀什地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地、县(市)主管部门工作踏实、勤勉敬业,工程建设持续、稳定、有序发展,退耕还林工程成效显著,生态效益得到良好发挥,尤其是各县市将退耕还林工程与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相结合,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地方致富,实现了“国家要生态、地方要发展、农民要增收”的退耕还林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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