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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转所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3-21 13:34 来源:喀什地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喀什市、疏附县司法局:

你局《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转所的请示》及材料已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喀什地区司法局局务会议决定,同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李瑞由原疏附县托克扎克镇法律服务所转到疏附县乌帕尔镇法律服务所

2、热孜完古·马木提原喀什市荒地乡法律服务所转到喀什市明珠法律服务所

喀什地区司法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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