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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司法局关于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3-21 13:35 来源:喀什地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叶城县、莎车县司法局:

你局《关于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请示》及材料已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关于印发<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新司通〔2018〕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审查,同意注销:

1、喀什市色满乡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阿迪力·阿洪的执业证,执业证:33114091104958;

2、疏勒县巴合齐乡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热孜宛古丽·艾麦提的执业证,执业证号:Q33113142200023;

3、疏附县乌帕尔乡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麦麦提图尔荪·阿卜杜热伊木的执业证,执业证号:⠱14011102848;

4、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达布达尔乡法律服务工作者艾克木江·木日扎克木的执业证,执业证号:⠱10121100488;

5、叶城县得力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吾尔古丽·买合苏木的执业证,执业证号:Q33113202100024;

6、叶城县得力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买买提吐尔逊·维力,执业证号:Q33113201100019;

7、莎车县瑞华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阿依努尔·吐尔孙,执业证号:33113152100022。


喀什地区司法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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