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喀什航空口岸限定区域管理,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有序出入境,有力维护口岸安全稳定,现将喀什徕宁国际机场航空口岸限定区域范围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划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利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划定口岸限定区域。
二、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包括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现场、候检区域以及需要限制非出境入境的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停留的其他区域。根据口岸封闭条件与入出境管理秩序要求,喀什徕宁国际机场边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包括国际出发口岸限定区域和国际到达口岸限定区域。
(一)国际出发口岸限定区域。由国际出发大厅边检候检区延伸至远机位航空器机舱门的空间范围,包括执行任务的各类交通工具通行、停留的其他区域。
(二)国际到达口岸限定区域。由远机位航空器机舱门开始向内延伸至国际入境大厅边检执勤现场验证台侧的空间范围,包括执行任务的各类交通工具通行、停留的其他区域。
三、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喀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空港口岸限定区域依法实施管理,维护口岸正常出境入境秩序,防范和打击各类口岸违法犯罪活动,对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喀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分别会同口岸联检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隔离,设置相应的通道、卡口或岗亭,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标识。
(三)喀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通过实地巡查、电子监控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管理,维护口岸正常出境入境秩序。必要时,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
(四)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案,并接受边防检查人员的检查和管理。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工作证件或者制服(执法标识)进出口岸限定区域,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提供便利。
(五)未经备案擅自进入口岸限定区域或者进入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扰乱口岸管理秩序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六)喀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按职责分工或合作协议与喀什海关、公安机关、喀什机场管理公司等职能部门加强执法协作,依法依规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共同维护喀什空港口岸安全顺畅的出入境秩序,营造良好的出入境通关环境。
四、本通告由喀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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