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7日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喀什巨盟新材料有限公司16万吨年甲醛及其附属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 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8-2532983 通讯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12号 邮 编:844000 附件: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7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表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7日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7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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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时间 |
1 | 喀什巨盟新材料有限公司16万吨年甲醛及其附属产品生产项目 | 喀什地区疏勒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喀什巨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17日 |
2 | 巴什托油气田 2024 年产能建设项目 | 喀什地区巴楚县西南部琼库尔恰克乡与阿拉格尔乡交界处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17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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