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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态更新喀什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7 10:27 来源:喀什地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下坂地水利枢纽管理中心、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叶尔羌河水利管理中心、喀什噶尔河水利管理中心、卡拉贝利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喀什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水利局,新疆疆南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水利勘测设计院、新疆峻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相关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地区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喀什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验收中的技术支撑等作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质量和效率,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喀什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专家库予以补充完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喀什地区水利局设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专家库按照统一标准、定期更新、科学合理、规范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喀什地区水利局水利建设科统一组建,下设分库分为技术专家库、财务专家库和档案专家库,同一名专家可以入多个分库。

技术专家库由水电设计、农田水利、水工、工程地质、金属结构、水力机械、电气、信息化、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财务专家库由财务专业人员组成;档案专家库由档案管理人员组成。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和失信记录。

(二)熟悉水利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三)技术专家应具有水利类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者相当专业水平,并从事水利相关专业10年以上,专业技术能力突出;财务专家应具有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工程财务专业5年以上,需具备扎实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知识,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档案专家应具有档案管理或工程管理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工程档案管理5年以上。

(四)能保证从事验收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五)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70周岁以下。

(六)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方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在职专家应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专家专业分为水电设计、水工、农田水利、金属结构、工程地质、信息化、财务、档案管理等。申报人可根据工作经历和个人意愿选择专业(可多选)。

(三)申报人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四)上述材料均只需提供扫描版,打包压缩后由各单位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验收专家库专家名单经审核、公示后入库,可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工作。今后,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二)喀什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专家库现有专家,不需要重新填写申报表。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秉承自愿原则,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能力强、有责任担当意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基本信息,经单位汇总,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2月20日前报送地区水利局水利建设科。

联系人:阿布都克热·吾加艾拜

联系电话:0998-2530256

电子邮箱:ksdqsljjgk@sina.com

附件:喀什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专家申报表


喀什地区水利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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