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对全地区十二县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喀什地区9个在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水质为Ⅰ类的水源地4个,水质为Ⅱ类的水源地1个,其余均为Ⅲ类水质,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良好。现将监测结果向全社会公开。
附件:喀什地区2025年第一季度县级以上在用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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