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吉顺废旧电瓶收储中心因持有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向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提出换证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局受理了该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申请并按程序开展了审查工作。经审查,巴楚县吉顺废旧电瓶收储中心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符合延续条件,决定向其换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现将许可证内容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31300002
法人名称:巴楚县吉顺废旧电瓶收储中心
公司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体育路与红海路交汇处甘草厂对面
法定代表人:潘大红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体育路与红海路交汇处甘草厂对面(地理坐标为N39°39′48.9″,E78°30′43.8″)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31含铅废物(900-052-31〈限定废铅蓄电池〉)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30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5年4月11日-2028年4月10日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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