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地区行政公署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地委、行署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以及企业和群众需求,持续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地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公开透明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依托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的条件下,及时公开林草生态保护修复、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灾害防控等多方面信息80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维护政府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及时纠错,定期清理历史无效信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监督保障方面。为推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严格对各科室、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管理,并定期通报,加强相关工作人员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务公开意识还不强,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还有待提高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学习经验,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和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把关,避免出现信息错误和失泄密情况;二是加强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认真学习业务及政策,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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