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喀什地区新梅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执行伽师新梅果品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现就伽师新梅果品质量等级与分级标准解读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25日发布地区地方标准《伽师新梅》(DBN6531/T334—2020),2021年1月10日起实施。在此基础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31日发布自治区地方标准《新梅果品质量分级》(DB65/T4475—2021),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两个标准中明确新梅果品质量分级标准,即伽师新梅果实质量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新梅特级果指标:新梅正常成熟,果个大小均匀整齐,果形端正、饱满,果梗完整,果面着色深、鲜艳、一致,果粉保留全,无伤果、病虫果、畸形果,可溶性固形物大于等于22%。新梅1号单果重大于等于22克,新梅2号单果重大于等于45克,新梅3号单果重大于等于35克。
新梅一级果指标:新梅正常成熟,果个大小基本均匀,果形端正、饱满,果梗完整,果面着色较深、鲜艳、一致,果粉保留不全,无伤果、病虫果、畸形果,可溶性固形物在19.0~21.9%。新梅1号单果重18.0~21.9克,新梅2号单果重40.0~44.9克,新梅3号单果重30.0~34.9克。
新梅二级果指标:新梅正常成熟,果个大小允许有差异,果形较整齐,允许无果梗或果梗不全,果面着色浅、鲜艳,未保留果粉,无病虫果、畸形果,允许1~2处轻微旧伤或皱缩,可溶性固形物小于18.9%。新梅1号单果重15.0~17.9克,新梅2号单果重35.0~39.9克,新梅3号单果重25.0~29.9克。
为提高伽师新梅果品质量,就伽师新梅采收、包装、贮藏、物流管理等技术进行规范,规范如下:
1.适时采收。伽师新梅采收前20天停止浇水,采收前15天严禁使用农药。根据不同品种成熟期,按用途分期分批采收,新梅1号鲜食采收期在8月上旬,加工采收期在9月上旬;新梅2号鲜食采收期在9月中旬,加工采收期在10月上旬;新梅3号鲜食采收期在9月上旬,加工采收期在9月下旬。采收时,应在晴天的早晚采收,避开中午高温时段,阴雨天、果面潮湿时不宜采收。
2.采收要求。鲜食新梅采收必须人工采收,佩戴手套,将果实和果柄完整摘下,轻拿轻放,避免挤压碰伤,防止果粉脱落、果面破坏。采收容器内壁应光洁、柔软,容量不超过5公斤。果实周转时完成田间阶段的分选,剔除病、虫、伤、畸形等缺陷果实,避免发生冲击机械伤。田间暂存应避免阳光直射,堆码高度低于1.2米,并留有空隙通风换热。暂存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3.包装要求。发泡网套或珍珠棉等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内包装塑料盒、塑料膜、塑料袋应符合《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要求,外包装可选用瓦楞纸箱或塑料周转箱,单个包装盛果量不超过容器容量的2/3,以5~10公斤为宜。
4.贮藏保鲜。一是库房准备。新梅入库前7天对库房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并通风换气,检查和调试库房制冷系统。设专门的预冷间(库),提前24小时设定至0℃~1℃,低温冷藏库设定至-0.5℃~0.5℃降温备用。二是预冷。在采后24小时内及时预冷,预冷温度1℃~3℃。一次预冷量以小于等于库容的30%为宜。经12~24小时果心温度达到3℃后,终止降温。三是保鲜。预冷结束,及时转入冷藏库。储藏温度宜在0℃~1℃,空气相对湿度应保持在90%~95%,可贮藏至当年10月~12月。四是贮藏期管理。每天记录库内温度和湿度,发现温度异常应及时进行处理。每月对库存新梅进行抽样检查,抽检比例为0.5%~1%。
5.物流管理。可选用货柜冷藏车,载货前对车辆基本性能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完成除霜,新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车运输。货物与货柜厢壁或在货物堆垛的中间留有3厘米的通风间隙,货物与厢门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5厘米,货物与货柜厢体顶部的距离应不少于15厘米。必要时可使用支架、栅栏、扎带等固定装置。装车后应及时起运,平稳运输,装卸过程要轻搬轻放,严防机械损伤。冷藏运输温度应保持在5℃~8℃,或达到双方约定的收货温度。
各县市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伽师新梅果品质量分级标准管理,对达到“伽师新梅”质量标准的,可以使用“伽师新梅”区域公用品牌及相关包装上市销售;对达不到“伽师新梅”质量标准的,严禁流入市场和粤伽新梅产业园、伽师瓜(新梅)交易中心,且不得使用“伽师新梅”区域公用品牌及包装对外销售。鼓励监督、有奖举报违规使用“伽师新梅”区域公用品牌,切实维护好“伽师新梅”区域公用品牌形象,确保伽师新梅产业健康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