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公署决定:
徐冬梅同志任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姜立志同志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9月28日
索引号 | 01037361X/2022-00684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9-29 | 文号 | 喀署任字﹝2022﹞112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行政公署决定: 徐冬梅同志任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姜立志同志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
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公署决定:
徐冬梅同志任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姜立志同志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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