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蒋志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国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因机构改革,其喀什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主任职务自行免除;
聂容天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楚锋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3年1月5日
索引号 | 01037361X/2023-00015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1-06 | 文号 | 喀署任字﹝2023﹞6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蒋志同志、刘国同志、聂容天同志、韩楚锋同志任免通知 |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蒋志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国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因机构改革,其喀什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主任职务自行免除;
聂容天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楚锋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3年1月5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