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公署决定:
裴晓黎同志任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自2023年12月算起);
田序伟同志任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自2023年12月算起)。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4年12月30日
索引号 | 01037361X/2025-00024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1-10 | 文号 | 喀署任字﹝2024﹞25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裴晓黎同志、田序伟同志任免通知 |
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公署决定:
裴晓黎同志任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自2023年12月算起);
田序伟同志任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自2023年12月算起)。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4年12月30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