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公署决定:
曾宗木同志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职);
免去付鹏同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博士服务团成员)职务;
免去李阳同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5年3月2日
索引号 | 01037361X/2025-00133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3-14 | 文号 | 喀署任字﹝2025﹞10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 公开 |
内容概述 | 曾宗木同志、付鹏同志、李阳同志任免通知 |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公署决定:
曾宗木同志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职);
免去付鹏同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博士服务团成员)职务;
免去李阳同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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