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本级2021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
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安排部署,喀什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上来,将2021年作为喀什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年,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上下联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抓手,以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为目的,不断优化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健全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管理责任,突出绩效问题导向,硬化绩效管理约束,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喀什地委、行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贯彻自治区党委“3+1”工作的重要工作举措,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打造“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闭环管理链条,持续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推动各级各部门打好“铁算盘”,过好“紧日子”,有力保证了财政资金精准到位、精准管理、精准使用、精准发挥效益,对推动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有序推进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1年喀什地区已基本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财政牵头、部门主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绩效评价理念已初步形成,预算绩效对财政管理的积极促进作用取得新成效。在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上半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考核中,喀什地区位列全疆第三,喀什市、莎车县、塔什库尔干县等八个县市位列全疆前二十。
(一)完善制度体系,统一工作标准
围绕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两大管理范畴和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印发系列制度、办法、机制或标准,持续丰富完善“1+2+N”制度体系,打造全地区统一标准。共形成了43项制度办法和工作规程,做到预算绩效全链条深度融合管理环节均有明确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二)审核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绩效评估
喀什地区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由部门单位对新增、重大项目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今年全地区125个单位,253个14.9亿元的项目组织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经过审核,对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评分为“优”的194个项目和“良”的59个项目,纳入预算安排的范围,对“中”和“差”的不予安排,共核减了1.7亿财政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夯实指标体系,做优做准绩效目标
喀什地区将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37个行业类型、1964条三级指标、19类319个优质绩效目标案例维护到预算绩效系统,完善26类271条核心指标库,绩效目标编报由“摸着石头过河”到“踩着石头过河”,有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规范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性,确保全地区7524个684.23亿元的项目,全部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做到“一项目一绩效”,倒逼部门单位在预算申报阶段主动剔除“水分”,自觉消减低效无效支出。
(四)加强监控分析,做好事中预警纠偏
喀什地区按照5月底、8月底的时间节点,在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细化的绩效监控评分规则、预警纠偏、函告提醒、绩效目标调整、纠偏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监控体系。在5月、8月监控时点,提前一个月分析和研究项目推进情况,对预期无法达到绩效监控要求的项目,在绩效系统中向单位推送“蓝色一般预警”和“红色重要预警”,并及时下达《预警纠偏告知函》;对项目执行确有问题的,及时依规调整资金额度,同步调整绩效目标,切实发挥绩效监控“舵手”作用。
(五)落实重点资金任务,持续强化绩效管理
喀什地区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各类重点资金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制定《喀什地区直达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2021年直达资金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闭环管理;组织开展2020年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和2021年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集中会审,在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审核通报中,以93.25综合得分,位列全疆优秀行列;在自治区2021年度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通报中,以95.94综合得分,位列全疆第二;精准开展2021年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将该类资金纳入“地区财政资金闭环监管平台”系统,进行信息化全程监督管理。
(六)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硬化绩效激励约束
喀什地区严格落实绩效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综合绩效考核评价评定为“优”的,优先予以支持;评定为“良”“中”的,不得高于上年预算安排;评定为“差”的,按一定比例扣减总项目经费。2021年对全地区118个单位的190个项目的3.94亿元低效、无效资金及时收回;在申请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时,依据2020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对19个单位申请的37个同类型项目调减预算额度1.48亿元。
(七)“阳光操作”,实现绩效全公开
喀什地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预算绩效公开专栏,将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公开,广泛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动“四公开”,即:预算安排项目的事前评估报告和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同步公开,绩效评价随同部门决算同步公开,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单独公开,日常绩效工作每月一公开。确保实现“三覆盖”,即: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全覆盖,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全覆盖,财政评价报告公开全覆盖。
(八)加强宣传力度,实现绩效理念深入人心
喀什地区拓展宣传方式方法,提高绩效管理社会知晓率,营造全地区“人人讲绩效、人人重绩效”的良好氛围。反映喀什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宣传稿件被各级主流媒体累计采用254篇次,其中:《细化必选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财政局打造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综述》《新疆喀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再上新台阶》被财政部、中国财经报网采用,其他绩效信息被财政部及中国财经报采用54篇次,被财政厅采用70篇次,新疆财政微信公众号、行署专栏、地区财政等媒体采用130篇次。通过面对面、视频会议、腾讯会议、上门服务等形式,组织绩效专家等进行99场次,累计5519人次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知识培训。
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喀什地区绩效评价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地委、行署的要求和社会各界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主体责任尚未压实,绩效意识有待提高。有些部门单位领导认为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部门的工作,参与的主动性不高,思想认识不够;一些部门单位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财务和业务科室之间存在职责划分不清、相互推诿、被动应付现象。
(二)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不高。有的单位存在绩效目标设置冗长细碎、缺乏核心要素的情况,不能客观、准确的反映项目实施效果。有的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更多的是强调客观因素,对项目本身存在的预算执行率低、绩效指标偏差大等核心问题避而不谈,缺乏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印证资料,自评打分结果虚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喀什地区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来抓,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管理、落实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树牢绩效理念。喀什地区继续秉持项目资金使用精准、绩效管理全覆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与资金执行同步、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的绩效管理“六个理念”,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资金绩效管理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机制,着力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夯实阳光财政、廉洁财政、高效财政基础。
(二)强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全链条闭环管理成效。强化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从做“优”绩效目标,将审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做“实”绩效监控,减少资金闲置浪费;做“真”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做“深”重点评价,优化工作思路;做“好”结果应用,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三)硬化激励约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督促整改,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切实提高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科学决策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及服务意识,促进部门单位从节约成本角度,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强化支出责任,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培训力度。在重要工作节点开展定期专题培训,对日常工作开展不定期宣传培训,多方式硬化绩效宣传力度。广泛吸取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培养绩效管理文化,切实促进部门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