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喀什地区及本级国有资本经营
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新政发〔2008〕90号)等规定要求,现将2021年度喀什地区及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喀什地区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一)2021年度喀什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喀什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76万元的268.68%,比2020年2726万元增加6076万元,增长222.89%。其中:利润收入6892万元、股利股息270万元、清算收入154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2万元。
(二)2021年度喀什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喀什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79万元的130.40%,比2020年1854万元增加1509万元,增长81.39%。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12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125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款)3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1万元。
(三)2021年度喀什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情况
喀什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096万元(其中:利润收入6892万元、股利股息270万元、清算收入154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93万元,上年结转1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65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2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5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款)3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1万元、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2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31万元。
二、喀什地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1年度喀什地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喀什地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46万元的388.39%,比2020年734万元增加1775万元,增长241.83%。其中:利润收入691万元、股利股息270万元、清算收入1548万元。
(二)2021年度喀什地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喀什地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48万元的100%,比2020年606万元减少58万元,下降9.57%。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95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53万元。
(三)2021年度喀什地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情况
喀什地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04万元(其中:本年利润收入691万元、股利股息270万元、清算收入1548万元、上年结余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1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95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53万元、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5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3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