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什地区2022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2年喀什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4号),现将2022年度喀什地区彩票公益金销售、筹集和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彩票销售情况
2022年喀什地区彩票销售145262.07万元,较上年同期98080.21万元,增长48.08%。其中:福利彩票销售83989万元,较上年同期60963万元,增长37.74%;体育彩票销售61273.07万元,较上年同期37117.21万元,增长65.08%。
二、2022年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22年喀什地区筹集彩票公益金9048.34万元,较上年同期6076.42万元,增长48.91%。其中: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5644.35万元,较上年同期4076.17万元,增长38.47%;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3403.99万元,较上年同期2000.25万元,增长70.18%。
二、2022年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
喀什地区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4号)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方向,将彩票公益金用于福利、体育、教育、城乡医疗救助、红十字、残疾人、文化、扶贫、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事业。
2022年喀什地区彩票公益金实际支出913.19万元,其中: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91.65万元,主要支持各县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项目576.32万元、儿童福利院维修维护费5万元、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资金10.33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94.1万元,主要支持各类竞技体育比赛、群众体育活动;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7.44万元,主要支持系列文化活动项目。
2022年喀什地区切实发挥彩票公益金公益属性,安排用于为救助、孤儿等人群服务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和社工服务等,有效提升了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积极支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项目和文化项目,为促进地区文化体育综合实力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