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A--2022-2169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2-07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2022年1月24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召开2022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喀什地区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议题。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召开2022年第二次常务会议

来源: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07日 点击数:

2022年1月24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召开2022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喀什地区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议题。

会议指出,依据《新疆产业布局和工业高质量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喀什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地区工信局委托新疆中微数据管理研究院在充分调研、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喀什地区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推进喀什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工业经济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为加快实施基础数据库建设、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根据《喀什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地区工信局委托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在充分调研、座谈、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喀什地区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四五”规划》,该规划的实施将对建设“智慧喀什”,构建城市数字化转型框架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智慧经济;全面赋能乡村振兴,着力建设数字农业农村;以工业互联网为引擎,促进地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会议指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喀什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地区卫健委委托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在充分调研、查阅资料、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制了《喀什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指导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完善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体系,促进卫生健康服务提质增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新政发﹝2021﹞82号),结合地区实际,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编制了《喀什地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将对保障全地区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和规范喀什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据《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新依委发〔2021〕6号)精神,地区司法局制定了《喀什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喀什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会议指出,为建立健全喀什地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新党网信发〔2021〕22号),制定《喀什地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入侵、干扰和破坏,全力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社会秩序。

会议指出,为规范喀什地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切实明确各级、各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保障高效、有序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制定《喀什地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非常必要。

会议指出,依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9号)相关要求,地区住建局制定了《喀什地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依据。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地区级统收统支机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地区财政局制定的《喀什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地区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符合喀什地区实际,对提高基金共济功能和使用效率,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为充分发挥喀什地区新能源资源优势,全面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进南疆新能源基地建设,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喀什地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对推动喀什地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形成绿色、节能、低碳的区域经济发展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新林策发〔2007〕2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蝗灾应急预案》(新治蝗字〔2020〕1号)等有关预案,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喀什地区处置重大外来和突发林业草原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将对有效遏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和造成危险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森林和草原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为全面改善和提高全地区老年人和婴幼儿生活质量,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5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67号),地区民政局制定了《喀什地区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对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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