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玉飞委员:
您在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扶持喀什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提案》(第931号)收悉。喀什地区行政公署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行政公署办公室、地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研究落办,并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接。现答复如下:
2019-2021年,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依托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2020年改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大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提高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种养殖大户、返乡创业人员等各类人员种养殖业生产管理技能、经营管理水平,着力培训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时代高素质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2019年,自治区安排喀什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1项,项目资金2121万元,培训任务9426人,其中分配喀什市项目资金195万元,培训820人,占地区培训总人数的8.7%;2020年,安排喀什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1项,项目资金1154万元,培训任务5544人,其中分配喀什市项目资金122.6万元,培育585人,占地区培训总人数的10.55%;2021年,安排喀什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1项,项目资金1130万元,培训任务4026人,其中分配喀什市项目资金110万元,培育320人,占地区培训总人数的7.95%。2022年,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已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13134人(目前,2022年培育项目还未下达),其中喀什市申报人数900人,培训人数大幅增加。通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不仅强化了人才支撑,也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壮大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助力喀什市乡村产业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虚心接受,将认真做好项目争取、培训等工作。一是积极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对接,加大喀什市申报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争取力度,支持喀什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不断喀什市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二是协助喀什市做好今后的高素质加强农民培育工作。督促喀什市按照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导向开展培育工作。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返乡农民工等各类返乡下乡创业人群,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群体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培训,努力把喀什市打造成高素质农民培育试点县市。三是健全喀什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统筹涉农培训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及市技工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培训工作,鼓励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开展各类培育工作。四是依托网络信息优势资源,探索建立线上线下农技服务培训体系,搭建政策平台、信息化平台,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传播优势和放大效应,以农村“土专家”和“洋专家”为核心建立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提供具体品类各生产阶段农技指导,线上授课、线下帮扶,精准推送标准化农业技术,加强与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对接,提升科学种植能力,助力喀什乡村全面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喀什市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