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喀什地区按照《自治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标准(试行)》,全面推进18个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以自治区确定的1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为重点,以示范创建为引领,认真对标创建标准,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和示范村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截至8月23日,自治区重点支持的1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已安排项目118个、资金4.62亿元,项目已完工51个、资金支出1.92亿元,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同时,带动201个地区级示范村建设工作,已安排资金6.37亿元,编制项目214个,已开工建设项目213个,完工123个,竣工86个、资金支出3.75亿元。
索引号 | 01037361X/2022-00611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乡村振兴局 |
公开日期 | 2022-08-26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截至8月23日,自治区重点支持的1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已安排项目118个、资金4.62亿元,项目已完工51个、资金支出1.92亿元,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
喀什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喀什地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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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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