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2-00579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8-08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关于公布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6期)

来源: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08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5-7月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1016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005批次,合格率为98.92%,不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率为1.08%。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包括蔬菜类、水果、鲜蛋等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等农药残留79个指标。共抽检喀什地区1005家单位的1016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1005批次,合格率为98.92%。

产品合格信息附表1

附件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包括蔬菜类、水果、鲜蛋等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等农药残留79个指标。共抽检喀什地区1005家单位的1016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率为1.08%。

产品合格信息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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