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规〔2023〕3号)第三条规定,即日起将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附后)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伯跃
联系电话:0998-2537052
电子邮箱:1030390365@qq.com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8日
索引号 | 01037361X/2024-00206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4-03-28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即日起将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附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规〔2023〕3号)第三条规定,即日起将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附后)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伯跃
联系电话:0998-2537052
电子邮箱:1030390365@qq.com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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