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11月23日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巴楚县分局接到12345政务平台转办的某女士的举报:“巴楚县某棉花加工厂作业时棉花飞絮大”。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巴楚县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根据《喀什地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喀地环发〔2024〕6号),向举报人兑现举报奖励500元。
二、2023年12月2日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接到生态环境社会监督员的举报:“喀什市某煤炭销售企业煤场堆煤场区大量煤炭没覆盖,存在扬尘风险隐患,污染周边环境,起风天气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根据《喀什地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喀地环发〔2024〕6号),向举报人兑现举报奖励500元。
三、2024年1月31日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接到某先生的举报电话:“伽师县某区存在非法储存和运输废机油”。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伽师县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根据《喀什地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喀地环发〔2024〕6号),向举报人兑现举报奖励1000元。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