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经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第十一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5项,其中“面向新工科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等5项成果为一等奖,“农业高校工程技术类专业新工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探索与实践”等10项成果为二等奖,“新文科背景下工商管理专业大类专创融合双螺旋‘MP&MS’模式探索”等20项成果为三等奖。为鼓励高等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第十一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通报表彰。
此次获奖成果集中反映了近年来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进展与成效,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推广价值。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继往开来、砥砺前行,再创佳绩。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导向,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学习借鉴应用优秀教学成果,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努力培养爱国爱疆、担当奉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第十一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