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01037361X/2022-00738 | 公开信息来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9-22 | 文号 | 新政办发〔2022〕59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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