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推动喀什地区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的通知

来源:喀什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31日 点击数:

各县市商工局、发改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碳达峰”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工作方案》(新发改产业〔202250号)要求,现就开展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点行业存量项目能效清单

县市工信局会同发改委参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标准要求,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存量项目能效水平调查,全面掌握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能源消费量等相关信息,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经企业申辩和第三方评审,建立重点行业存量项目能效清单(详见附件),于2022329日前盖章并电子版上报至地区工信局及地区发改委

二、科学制定改造时限

在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民生稳定的基础上,对标能效水平标杆值和基准值,由工信局会同发改委商重点行业企业,科学合理确定完成节能降碳改造的时间,改造期限为3年,原则上每年改造企业数量不少于需改造企业总数的25%,能效未达到基准值的企业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尽快达到基准值,鼓励能效介于标杆值和基准水平之间的企业,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力争达到标杆值。2025年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不低于30%

三、稳妥有序推进改造升级

请各县市工信部门和发改委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在能效调查、制定实施方案、争取资金支持和帮助解决企业困难等各方面形成共商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充分立足本地发展实际,坚持系统观念,尊重市场规律,合理把握政策实施时机和节奏,避免行业生产供给大起大落。鼓励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推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的提升。

地区工信局联系人:张航 13289982285、朱浩 13355220802

地区发改委联系人:王莉 15009989267

附件:xx县市工业重点领域存量项目能效清单汇总表


文件下载:关于推动喀什地区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的通知

喀什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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