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037361X/2025-00090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17 | 文号 | (喀地)文综罚字〔2024〕022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处罚结果:1.给予XX单位罚款50000元(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由疏勒县人民政府对疏勒县相关单位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疏勒县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XX单位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
来源: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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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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