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天然气价格改革决策部署,健全完善配气价格机制,理顺终端用气销售价格,推进清理规范城镇供气行业收费,确保天然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促进塔什库尔干县(以下简称塔什库尔干县)天然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依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申请,根据《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自治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新发改能价〔2018〕59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地区发展改革委在开展管道燃气配气成本监审基础上,结合塔什库尔干县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公司)历年来供气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矛盾、用户承受能力、地方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制定了《关于塔什库尔干县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方案》,依法依规履行了政府定价规定程序,经行政公署2023年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制定塔什库尔干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终端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是指燃气企业通过配气管网向用户提供管道燃气配送服务的价格,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费构成。
塔什库尔干县仍按照《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喀什地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终端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喀发改规〔2023〕1号)确定分类用气价格适用范围,执行10县市综合配气价格0.4248元/m³。
二、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按照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相应调整塔什库尔干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含税,下同)。
(一)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塔什库尔干县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4.27元/m³,自执行之日起,利用三年度逐步调整到位,且后两年度需根据供气企业平均购气价格,重新核定终端销售价格。居民到户终端销售价格首年度执行全价的70%即2.99元/m³,剩余30%部分由塔什库尔干县财政补贴;之后两年度分别执行当年度核定价格的80%、90%,剩余20%、10%部分由塔什库尔干县财政补贴,若核定价格低于2.99元/m³则不予补贴。居民到户终端销售价格达到全价后,按照《喀什地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办法》与地区同步施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
(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塔什库尔干县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施行市场调节价。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购气监管,严控采购成本。因LNG实行市场调节价且价格频繁波动,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企业购气成本的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气源采购约束和激励机制,推动燃气企业以更合理价格采购天然气。塔什库尔干县燃气企业应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动向,充分预判经营区域内阶段性天然气需求量,依法签订购销合同(协议),规范财务管理并做好年度审计,以合理价格采购天然气,切实控制气源采购成本。
(二)加大财政补助,保障低收入和困难群体利益。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应充分考虑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经济承受能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实施地方财政补贴等政策,确保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受到影响。
(三)积极拓展市场,不断提高供气企业盈利水平。塔什库尔干县燃气经营企业应创新经营思维,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拓展县域工商业等非居民用气市场,逐年增加居民用户数量,优化服务质量,通过增加用气量,不断摊低配气成本,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四)落实清费顺价,清理规范城镇供气行业收费。塔什库尔干县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气行业收费相关政策。建筑区划红线内按法律法规规定由燃气企业承担的运行维护成本,燃气表后至燃具前由供气企业为排除安全隐患而开展的上门服务、安全检查、设施修理、材料表具更换等服务成本已纳入企业配气成本,不得再向用户收费。
(五)加强政策宣传,规范燃气企业价格行为。塔什库尔干县燃气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严格规范价格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实行清单化收费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价格调整时,提前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耐心细致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确保价格政策平稳落地实施。
八、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