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司法局于2022年3月30日印发了《喀什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地委、行署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进全地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地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喀什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积极行动、精心谋划,制定了《喀什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二、《规划》制订过程
2022年2月喀什地区司法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资料数据汇总、《规划》编撰等工作;2022年3月形成《规划》框架以后,先后两次征求了相关科室的意见建议,结合征求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形成《规划》送审稿,提交局务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印发。
三、主要内容
《规划》第一部分概述了喀什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基础,第二部分总体思路,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设立了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其中到2025年,全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喀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中细化了具体工作任务,从聚焦均等普惠,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聚焦便捷高效,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聚焦多元专业,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等三大块十四个方面为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可操作、可执行、可落地的具体措施任务。最后强调了保障措施,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强化科技保障、强化经费保障、强化人才保障等六个方面提供支撑保障。
四、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规划》为实现喀什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指引。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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