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3-00614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3-08-01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取消“土地管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两项收费项目,地区发改委及时更新了《喀什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喀什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喀什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喀什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7月更新版)的通知

来源: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取消一批自治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库〔202276号),自202311日起,取消“土地管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两项收费项目,地区发改委及时更新了《喀什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喀什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现将《喀什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喀什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7月更新版)向全社会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喀什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7月更新版)

    2.喀什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7月更新版)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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