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麦麦提·热夏提委员: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加大喀什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扶持力度的提案》收悉。喀什地区行政公署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地区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落办。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实现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2019年开始,全国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为此,喀什地区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摸底工作,制定《喀什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2021年至2025年,喀什地区列入中央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78.71万平方米,涉及541个小区,7796栋楼,45477户,共计资金248549万元。为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喀什地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广泛征求群众改造意愿,着重解决群众密切关注的排水不畅、暖气不热、停车难等问题,在注重上下水、老旧管网等基础类改造的同时,不断增加养老托幼、力口装电梯等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内容,提升改造效果,改善居住环境。2020年至2022年,喀什地区多渠道筹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累计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县市自筹等各类资金共计14多亿元,共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429个小区、35946户,共改造供水管网188.71公里,排水管网218公里,供电管线246公里,供热管网297公里,道路面积32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7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0.72万平方米,新增停车泊位5698个,切实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采取措施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喀什地区每年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民共担”的原则,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加快探索“政府+市场”的机制。结合改造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完善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措施,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破解融资难题。目前,各县市积极通过申请债券,动员企业、产权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等社会力量及居民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2022年申请债券资金4亿元。麦盖提县瑞安花园小区通过群众出资,政府补助形式,安装电梯4部,其他各县市引导群众出资对窗户进行改造,目前取得成效明显。
(二)落实国家政策,将2000年以后部分小区纳入改造。根据国家政策,重点对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可以适当将2000年底后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但年限不得超过2005年底,且各年度计划任务中建成于2000年底后的小区占比不得超过15%,目前喀什地区每年计划将15%左右的2000-2005年的确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任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资金筹措。喀什地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筹集地方财政资金、鼓励企业、居民投入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二)继续实施好项目。认真落实喀什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五年规划,积极组织各县市落实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3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51个,514栋,14825户,改造面积119.98万平方米,投资67274.92万元。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喀什地区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