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218号令)相关文件要求,喀什地区司法局对行署本级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截至2023年8月31日)进行了梳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836127425@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
联系人:赵清
联系电话:0998-2652219
附件一:喀什地区2022年行署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附件二:喀什地区2023年行署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喀什地区司法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