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8号令)、《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喀署办发〔2019〕119号)相关要求,9月8日,通过行署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喀什地区2023年行署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喀什地区司法局
2023年9月21日
索引号 | 01037361X/2023-01128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09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8号令)、《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喀署办发〔2019〕119号)相关要求,9月8日,通过行署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喀什地区2023年行署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喀什地区司法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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