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喀什地区草原保护建设,实现草原合理永续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草原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月11日通过行署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喀什地区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2025年)的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