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提前下达喀什地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8734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27777万元、以工代赈任务2554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8369万元、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369万元、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83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623万元),用于支持脱贫村、脱贫户产业发展、就业增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以及以工代赈项目、欠发达国有农场、林场、牧场发展等。
索引号 | 01037361X/2023-01234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乡村振兴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近日,中央提前下达喀什地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8734万元 |
中央提前下达47.28亿元支持喀什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
来源:喀什地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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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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