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2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2批次样品不合格。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喀什市美味特色美食自制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喀什市萍姐火锅店使用的餐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你点我检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22日
附件1:
你点我检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包括餐饮具、其他餐饮食品、肉制品(自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饮料(自制);食用农产品包括蔬菜等。
抽检依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项目。共抽检喀什地区27家单位的27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5批次,合格率为92.59%。
产品合格信息详见附表1你点我检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