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水果、蔬菜、畜(禽)肉等233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212批次,合格率为90.99%,不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率为9.01%。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
一、农药残留超标
1.岳普湖县冬莲调味料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岳普湖县冬莲调味料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莎车县果然不一样综合商行销售的苹果蕉(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莎车县锦绣美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疏勒县果蔬传奇烟酒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疏勒县东勒悦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疏勒县东勒悦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油菜(普通白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疏勒县东勒悦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疏勒县小丁丁果蔬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英吉沙县梁之义蔬菜店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英吉沙县天天鲜蔬菜粮油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英吉沙县桃叶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岳普湖县痕迹留下蔬菜水果批发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岳普湖县迦南冷冻食品店销售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岳普湖县龙欣优联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6.岳普湖县千痕迹蔬菜水果销售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7.岳普湖县柔鲜古丽蔬菜水果粮油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8.岳普湖县永惠生活购物城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9.岳普湖县那曼江粮油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岳普湖县亚森江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超标
1.疏附县领鲜一家海产品批发店销售的泥鳅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2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抽检依据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重金属,克百威、氧乐果等农药残留,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等兽药残留指标。共抽检我辖区的233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12批次。
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