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水果、蔬菜、畜(禽)肉等197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93批次,合格率为97.97%,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2.03%。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
一、农药残留超标
1.叶城县南疆春蔬菜配送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叶城县天天鲜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叶城县晶鑫川豫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巴楚县金童干鲜果品店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6月2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抽检依据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重金属,克百威、氧乐果等农药残留,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等兽药残留指标。共抽检我辖区的197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193批次。
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