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7类食品32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不达标等。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古宰尔西路健康小区右侧4号商铺的伽师县吐尔逊古力糕点店自制的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古宰尔西路健康小区右侧4号商铺的伽师县吐尔逊古力糕点店自制的巴哈利(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生产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浩罕乡1村3组404号的喀什市飞碟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黄面,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生产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乡吐格(3)村5组095号的喀什市启顺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面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生产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古勒巴格(11)村4组55号的喀什市好样的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海拜勒辣椒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物毒素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喀什岳普湖县文化南路14号院2-02号的岳普湖县龙欣家宴自制的油炸花生,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迎宾路(饮食一条街)的巴楚县八楼酱香猪蹄店自制的油炸花生,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经营地址为伽师县创业路新宇小区3栋3间商铺的伽师县御品卤味坊自制的油炸花生,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迎宾路21号艾丽乃再尔综合楼1层2号商铺的伽师县新珠拉干锅店自制的油炸花生,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6月20日
附件1: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包括焙烤食品(自制)、餐饮具、调味料(自制)、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米面及其制品(自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包括调味料、豆制品包括豆制品、粮食加工品包括其他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包括乳制品、食糖包括食糖等。
抽检依据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项目。共抽检喀什地区23家单位的321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312批次,合格率为97.20%。
产品合格、不合格信息详见附表: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