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4-00752 公开信息来源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小作坊粮食加工品2类食品10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0批次样品不合格。
公开日期 2024-09-25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水果、蔬菜、畜(禽)肉等226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220批次,合格率为97.35%,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率为2.65%。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

关于公布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十八期)

来源: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小作坊粮食加工品2类食品10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0批次样品不合格。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点击数:

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水果、蔬菜、畜(禽)肉等226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220批次,合格率为97.35%,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率为2.65%。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

一、农药残留超标

1.巴楚县阿力木阿布力海提蔬菜店销售的油白菜(普通白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巴楚县有滋有味蔬菜店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麦盖提县再尼古蔬菜店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莎车傲梦综合商店销售的油白菜(普通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疏勒县图尔贡江麦海提蔬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疏附县万生果水果蔬菜店蔬菜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23日          

附件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抽检依据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重金属,克百威、氧乐果等农药残留,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等兽药残留指标。共抽检我辖区82家226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20批次,合格率为97.35%,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率为2.65%。

产品信息详见附表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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