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地区民政局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从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及时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常态化开展低收入监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一)积极推进低保扩围增效。落实好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抓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的通知》精神,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二)及时发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争取上级直达县(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7.5万元。2023年1-5月共发放社会救助补助资金15.91亿元。
(三)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工作。加强双向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与地区乡村振兴局、人社局、残联等部门对接,比对分析救助帮扶对象信息,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四)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2022年底,与地委农办等四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的通知》,对2023年的低保“扩围增效”“单人保”“就业渐退期”等政策的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喀什地区救助工作提质增效。5月,以行署名义印发了《关于调整喀什地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积极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模式,为加大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优化资源共享,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救助需求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