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4-00692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8-28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3日我局对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4日(7个工作日)。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823我局对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于2024827日-20249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8-2532983

通讯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12

编:844000

    附件: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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