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4-00903 公开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4-10-30 文号 国办函〔2024〕83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国务院同意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定名为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涪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点击数:

广东省、江西省、重庆市、辽宁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有关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同意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定名为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涪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上述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商务部、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

三、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着力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四、上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禁商业房地产开发,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五、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强化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附件: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        

202410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

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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