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喀什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高位谋划喀什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全方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行为逐步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不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逐渐形成。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喀什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地区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和《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内容的学习宣传,做到逢会必学、逢会必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引领带动全地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政治行动自觉。喀什地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讲堂工作机制,多次召开地委委员会议、行署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责任分解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职责任务,安排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紧盯责任落实,推动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扎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以来,召开地委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会议1次,召开法治建设视频调度会议3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议2次,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1次。
(二)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责任分解方案》,自治区对《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内容调整后,地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责任分解方案》,经地委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印发各县市、各单位执行;制定《喀什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两年行动方案(2023—2024年)》,提出“一年强基固本、两年突破提升”的工作目标,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制定《喀什地区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考法实施方案》《“学法律、塑品格、知敬畏、护稳定”为主题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个性化学法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三)坚持法治引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做好自治区“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调研评估工作,7月13日,自治区司法厅到喀什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调研评估工作,对喀什地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肯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第一议题”,落实行署常务会议前学法,地、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印发《关于加强行署常务会议议题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贯穿始终。按要求完成年度自治区安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65件,政策性文件488件,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核20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5件。
(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质高效服务企业和群众。制定《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的责任分解方案》等文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政关企”联席会议制度,持续优化7*24小时便利通关手续,取消外贸经营备案登记,不断开通并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中欧班列+货运包机”等多形式跨境物流模式;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地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布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效推进;2023年,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喀什市政务服务中心整合为喀什政务服务中心,面积11000余平方米,涵盖60余家单位1609个事项,喀什地市两级公证机构进驻喀什政务服务中心,地区司法局设立专门窗口接受法律咨询服务,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一站式”“帮办代办”等服务功能全面加强,累计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主体套餐145件,清理规范审批中介事项10部门52项,清理并废止证明事项394项;出台《喀什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建成完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9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846个,各县公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普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文明执法。坚持行政执法清单式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地区5235名行政执法人员更换了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邀请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喀什地委党校等专家学者先后三次对全地区行政执法人员1800余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活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扎实开展诚信政府建设,调整优化建设项目16大类、37小类环评告知承诺制度,完成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3批次、3369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裁量基准及包容审慎清单,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2023年以来,已对32个行政执法部门的3386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78项包容免罚事项进行了审核备案;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推进,全地区《赋权的乡镇(街道名单)》184个,《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5018项已按程序审核公示。
(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落实《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坚持“调解”,立足“和解”,化解行政争议,形成了府院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解矛盾新格局;全环节公正司法,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100%,司法建议按期办复率100%;印发《喀什地区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地区各级各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384人,设立公职律师100人,各县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100%全覆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全地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11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82个,今年以来,调解案件26474件,调解成功26162件,调解成功率98.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79.39%提高至96.91%,同比增长18.56%。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了24.8个百分点。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精心组织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各类宣传培训活动8.9万场次1290万人次;加大数字政府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新疆政务服务网上申报功能,强化电子证照的应用,不断加强“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的推广应用。
(七)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以督促改”效果明显。制定《喀什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地委主要领导安排,2023年,喀什地区探索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过程闭环体系,按照“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工作原则,主动对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重要指标、工作进度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把一个个法治政府建设难点痛点堵点转化为一个个法治督察项目,坚持以问题项目为牵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形成法治政府建设“月督察”闭环体系,做到边督察、边梳理、边整改,既督职责任务、督问题整改和落实成效,又察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等。2023年,共开展喀什法治政府建设月督察6次,法治建设全面督察2次,70%的县市及行署组成部门已督察覆盖两轮,召开调度会3次,反馈问题70余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0条,发布政务动态2469条,妥善办结各类平台留言2800余条。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责问责。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工委汇报工作、向政协工委通报情况。二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加强舆情研判会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三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慵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四是强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常态化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公开,实现政务事项应公开尽公开。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问题。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情况的法治专门队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提升能力素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地直部门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全覆盖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喀什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关键少数”法治观念还没有牢固树立。个别县市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持久学习、深度钻研、转化运用上用力不够。个别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民告官”心存抵触,有的出庭不“发声”,有的仅让律师出庭。二是典型经验、“亮点”不够突出。喀什地区普遍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项服务功能存在,且能较好地发挥作用,但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亮点”不够突出,没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法治政府示范亮点。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不充分。个别县市、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不到位等情况。依法行政制度未有效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四是法治专门队伍力量薄弱,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亟待提高。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司法队伍专业素养不高,执法人员少,有法学背景的专业力量不足。执法程序不合法、不规范,执法履职不到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喀什地区将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2024年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地区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全面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2024年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为依据,以《喀什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两年行动方案(2023-2024年)》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察、努力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深入推进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喀什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提升和优化监管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推动管理制度规范化,严格落实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行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司法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科学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大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强等问题。六是继续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七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化解民事纠纷作用。八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培训力度,组织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九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法治建设考核在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加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考核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