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单位:
《喀什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已经行政公署第三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喀什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
为贯彻落实《新疆教育现代化2035》《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1〕3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56号)精神,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喀什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面临的形势
喀什地委、行政公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实施各类教育惠民工程,着力深化改革、优化结构、补齐短板,义务教育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师队伍缺口得到全面补充,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喀什地区与全疆、全国同步实现全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引导县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高水平推进,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标准,本地区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是办学条件面临挑战。喀什地区各县市虽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但尚未做到校校达标。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等多项指标,远远低于优质均衡标准。据测算,“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学生还将大幅增加,基本均衡巩固提高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二是教师队伍面临压力。“十三五”期间,喀什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教师2万余人,初步解决了“有人教”的问题,但离“教得好”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喀什地区义务教育质量总体水平远低于全疆平均水平,且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较大,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突出。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喀什地区有近122所学校超过规定校额,涉及10个县市;7798个班级超过规定班额,涉及9个县市,化解大校额、大班额的任务依然繁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配置为重点,以适龄儿童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着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提升每一名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优先发展,统筹规划。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上对义务教育统筹规划和重点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统筹处理创建达标与发展刚需的关系。
2.重点倾斜,示范引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创建顺序在分配资金时给予倾斜,充分调动县市政府积极性。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3.提高质量,公平共享。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有水平、高质量发展。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使各族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4.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需配置教育资源,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对照优质均衡创建标准,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三)总体目标
县域内义务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显著改善,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学校和社会对政府管理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均达85%以上。到2025年,泽普县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到2030年,麦盖提县、巴楚县、岳普湖县达到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到2035年,全地区所有县市达到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并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督导评估。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确保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域优质高中招生名额50%以上向农村初中倾斜。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县域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不辍学。办好特殊教育。加强医教结合,促进融合教育,完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制度,按照因人施教方式设置授课内容,统筹送教教师资源。关心关爱残疾儿童、留守儿童,依法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县域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持续巩固提升控辍保学成果,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推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县域内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6%以上。
(二)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校额、班额达标创建。
1.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认真研判分析未来人口变动趋势,科学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异地搬迁点、嵌入式住宅小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保障足够学位供给。
2.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规模,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新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优质均衡班额、校额标准规划建设和招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积极化解现有大校额、大班额,通过新建学校、学区调整、控制招生计划等形式,确保县域内所有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三)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强化属地办学主体责任,按照优质均衡创建时间表,对现有学校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底数,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等资源配置,巩固提升现有学校办学基础,对新建学校,要确保建成一所、达标一所。统筹资金使用,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优先向创建县市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力度,确保县域内每所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5.8平方米以上。加强网络多媒体教室建设,确保县域内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釆取现有资源改扩建、租赁校外体育场馆(步行10分钟内到达)、校际共享等方式,补齐县域内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缺口,确保学校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初中物理等6个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和自治区中小学音体美装备标准,加强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配置,确保县域内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值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
(四)持续实施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严格教师编制管理,在地区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优化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严禁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编制行为,严禁借调教师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严把教师入口关,支持教师学历提升,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5.3人以上;加强教师培训,确保5年360学时培训全覆盖;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配齐中小学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须达100%。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县域所有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比例不低于5%。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引导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并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总数不低于20%。保障教师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依法保障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五)持续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坚持“五育”并举要求,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贯彻落实地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坚持学前教育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按政策加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课程。落实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加快国家、自治区、地区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和转化应用。健全地、县、校三级教研工作体系,加强校本教学研究。深入推进教师梯级发展工程,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强化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更好服务教育决策、指导改进教学,确保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在自治区质量监测中达到中等以上。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联盟捆绑办学机制,统筹学校间干部配备、优秀教师交流、教学常规管理、考核评优活动,加大场地设施资源和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的统筹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质量同步提升,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加强学生睡眠、作业、手机、课外读物、体质管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95%以上。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六)持续推进教育信息化。持续推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大力加强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环境建设,根据应用需求逐步改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教育信息化素养,保证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不断创新教育公共服务方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支持学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实现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的有机结合,促进育人过程智慧化、教育管理智能化、教育服务精准化。推广“三个课堂”模式应用,以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带动“三个课堂”在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线下教育资源建设,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推动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七)持续提高社会认可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落地落实,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认可度达到85%以上。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对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行为、划分重点学校或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认定。
四、创建时间安排
根据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口教育发展水平,12个县市分别确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时间,地区分批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
2025年:(1个)泽普县。
2027年:(2个)麦盖提县、巴楚县。
2028年:(1个)岳普湖县。
2031年:(3个)疏附县、疏勒县、塔什库尔干县。
2032年:(3个)喀什市、伽师县、英吉沙县。
2033年:(1个)叶城县。
2034年:(1个)莎车县。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县市政府、地直相关单位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市要制定本县市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实施步骤及措施,并报县市党委审核同意。要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建立已达标台账和未达标台账,定期监测和分析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掌握发展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统筹整合资源,补齐短板,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各县市原则上要在本方案时间安排内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经过努力,条件具备的县市也可提前完成任务。
(二)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方式与优先发展教育的关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要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地区在项目资金分配时,优先考虑创建优质均衡因素并给予支持,确保如期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政府要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创建工作进度情况。行署和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督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担负起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历史责任,按时进行督导评估;要建立监测复查制度,每年进行监测分析;要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县市和创建后出现优质均衡大幅度滑坡县市要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