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37361X/2024-00682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04 | 文号 | 喀地农(兽药)罚〔2024〕32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定当事人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兽药为劣兽药,该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行政处罚。 |
喀什某畜兽药有限公司经营劣兽药案
来源: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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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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