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4-01046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12-20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2024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安排,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室内加热器、电线电缆、成品油、化学肥料等16种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室内加热器、电线电缆、成品油、化学肥料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点击数: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喀什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所:

根据《2024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安排,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室内加热器、电线电缆、成品油、化学肥料等16种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抽检范围:全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

(二)抽检产品:室内加热器、低压配电箱、墙体涂料(内墙涂料、外墙涂料)、成品油(车用柴油、车用汽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质包装、容器等制品、配装眼镜、塑料管材、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用门窗、绝热用模塑(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电线电缆、化学肥料(复肥、掺混肥、有机肥料等)、滴管带、农用地膜。

(三)承检机构:确定本次监督抽查工作承检机构为:喀什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指派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承检机构做好抽检工作,做到工作认真细致,执法公正规范。

(二)严明工作纪律。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自觉遵循有关纪律要求、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规范,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接受被抽检人的馈赠、宴请,不得借机收取任何费用。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检结果进行汇总和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或公开相关信息。

(三)做好抽检工作。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监管属地责任,加强与承检机构的协作配合,安排人员做好抽样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实施抽样时,现场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查验商品的进货量、库存量和来源渠道等,做好样品的抽取和抽检工作单的填写。抽取的样品和备份样品应当场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签字确认。

(四)依法查处不合格商品。地区局将组织、指导相关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市场主体立案查处,做到量罚适度。查处情况汇总后报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应及时报送。

三、承检机构管理

(一)承检机构应按规范程序进行抽样检测,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承检机构应做好信息采集和检验报告送达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最终检验结果确认及异议处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监督抽查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至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不合格检验报告应于报告印发后15日内及时完成报送。

(三)承检机构应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共同落实好检查工作。承检机构在现场检查、产品抽样、运输、存储、检验、废样处理等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联系人:邓立

联系电话:0998-2568020   

附件:

1、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安排表

2、2024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报告模版

3、2024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4、2024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区域分布表

5、2024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抽到样企业名单

6、2024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场所分布表

7、2024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表

关联稿件: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