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及相关工作规定,为做好分类考试后续招聘环节,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喀什地区)面试工作已于2023年7月4日结束,现将面试成绩进行公布。面试成绩详见附件1。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为准。
二、体检工作
(一)体检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7月8日(周六)早上9:30;
(三)体检地点: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疏附广州新城院区7号楼1楼体检中心(喀什地区疏附县花城大道约200米处)。
(四)体检要求:
1.入围体检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420元体检费(需现金支付)和一张2寸蓝底照片,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若因考生的原因导致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每名考生编排了体检序号,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序号。
5.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现场秩序。
6.体检时,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7.凡在体检中有意隐瞒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三、考察工作
(一)入围考察考生
入围体检的考生入围考察环节。
(二)考察时间
2023年7月9日-1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
(三)考察地点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B厅(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8号)。
(四)需提供材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察表》原件,个人档案原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
咨询电话:0998-2671026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喀什地区)面试结果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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