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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8 19:14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新疆鹿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疏勒县镀锌厂建设项目—热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8-2535651

通讯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12号

邮编:844000

附件: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表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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