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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充喀什地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1 13:11 来源: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服务好喀什地区农业农村领域招投标市场,加强地区高标准农田评标专家的管理,切实提高评标专家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能力,按照有关要求,地区农业农村局决定扩充喀什地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评标专家库。本次扩充仅限于新入库专家,续聘专家不需要重复递交资料。此前自愿退出、被劝退或受纪检、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处理的专家不在本次扩充范围内。在此期间,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投标活动继续延用原先地区高标准农田项目评标专家库,现扩充专家库公告如下:

一、新申请入库专家条件及要求

新申请入库专家应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经地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培训、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库。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招标投标事业;

2.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熟悉国家、自治区有关农田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4.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3年以上具有水利工程技术高级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经济类专家需持有水利专业造价师或者中级以上经济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无法自控的精神疾病、传染病等,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

6.没有经济犯罪史和被取消评委资格史;

7.非国家公职人员及招投标监管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采用个人自荐或者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其他要求

(一)本次专家公开选聘,要对不限于“主动申请退出、年龄不符合要求、受处罚被清出专家库”等情形的在库专家进行及时清理。与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做好动态监管,对发现的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二)凡符合评标专家资格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喀什地区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1)、《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评标专家信用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水利工程类执业注册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顺序装订入档案袋提交到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牧渔场管理科报名(将电子版发送至2833723703@qq.com,原件可邮寄至喀什市色满路418号地直机关综合办公区3号楼410)

(三)申请入库的专家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服从地区农业农村局管理,评标过程须实事求是,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故意或恶意拖延评标时间,延长评标过程。

(四)报名时间:2024615日至715日。

(五)培训及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喀什地区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申请表

2.喀什地区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标专家信用承诺书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46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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